为改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广大大众身体健康,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告诉》(国发〔2013〕37号)文件精力,依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筛选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布告》(鞍政发〔2020〕5号)作业部署,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计划。
筛选海城市建成区内一切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下简称小锅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鼓舞筛选建成区外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海城市城市建成区内(触及海州、兴海全域和响堂、开发区、西柳等部分区域)合计17家单位的21台小锅炉。
燃煤小锅炉采纳撤除、并网和改用新动力的方法,削减煤炭消耗量,减轻污染物排放。
(一)经核对供暖类小锅炉共触及7家单位,7台锅炉,其中市民政局1家1台锅炉,市教育局4家4台锅炉,响堂管理区2家2台锅炉。
职责主体:财物一切者和相关镇(大街);住建局、民政局和教育局担任监督施行。
(一)处理方法:对供暖类小锅炉予以撤除,施行并网或改用新动力。对工业公司类小锅炉施行或改用新动力。
(二)完结时限:2024年7月10日前自行筛选,7月15日—8月5日为强制筛选时限,施行并网或改用清洁动力。
鼓舞筛选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之后燃煤锅炉和城市建成区外及乡村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此类燃煤锅炉暂不受上述筛选时限约束。
已具有入网条件和环评批复要求运用清洁燃料的单位自告诉发布之日履行。(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存的供暖锅炉在外)
一是进步知道,加强领导。筛选小锅炉作业是改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大众健康的有用办法,并依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市作业触及面大、问题多、时刻紧、使命重,为全面完结此项使命,市政府建立由分担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和相关镇(大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办公室主任由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担任日常和谐安排、盯梢推动、监督执行等作业。
二是明确使命,和谐合作。筛选小锅炉作业本着谁的财物谁主管,谁的区域谁担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准则,小锅炉地点镇(大街)作为筛选作业职责主体,由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和民政局担任监督施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分做好合作。
三是揭露公平,依法施行。撤除小锅炉单位名单和完结时限要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布告。对列入撤除名单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自行撤除的,相关单位要依照规则施行;关于未列入筛选名单但归于本次筛选规模的燃煤锅炉应依照计划要求自行筛选,逾期未筛选的,发现后将施行强制筛选,并依法施行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宣扬,强化监督。发挥电视、播送、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言论导向和监督效果,广泛宣扬撤除小锅炉作业的目的意义和法令和法规,营建杰出的言论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