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司法案子显现,2024年9月13日,达闼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实行人【案号:(2024)沪0112执11504号】,实行标的137586元。
所谓被实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定作出后,拒不实行法院判定或裁定判决的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的单位查询被实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状况。
所谓实行标的,是指案子中需求实行的金额。这一个数字包含了被实行人需求支交给请求实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有几率存在的拖延实行金等金钱。
揭露材料显现,达闼机器人成立于2018年,坐落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使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8742.133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HUANG WILLIAM XIAO-QING,任职企业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