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吉林省公主岭市污泥处置中心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社会资本方招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895㎡,总建筑面积7429㎡,其中:设备间6882㎡;管理用房287㎡;原料储存设施260㎡。购置污泥接收系统、设备等合计8套,配套建设附属公用工程设施等。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泥360吨。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接收和预处理系统+喷雾干化系统+回转式焚烧炉系统+生物质热风炉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收集系统+除臭系统+脱白系统”的组合工艺。其中生物质热风炉系统能协同处置生物质以及工业边角料等一般固废,降低辅助能源的消耗。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中选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运营和移交。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采取直接向用户收费的收费渠道。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南威子街道长兴村北侧,永安屯南侧。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一)社会资本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
(四)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法律要求:社会资本方没有一点直接或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的。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并与代理机构确认资料合不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导致没办法取得联系的,获取招标文件无效。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将会收到登记表,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登记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即获取成功。